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说明

 

一、教职工党员

1、转出和校内转接

1)校内或上海市内转接:党员本人到学院组织员处在党管系统中将组织关系转往本市或校内其他单位,转党组织关系时党员需向办理人员提供正确的转往单位党组织名称(请党员向转往单位党组织提前确认)。

2)转往外省市:党员到学院组织员处开具转往外省市的“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时党员需向办理人员提供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即转往单位党组织名称(请党员向转往单位党组织提前确认)。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转入

1)校内或上海市内转接:请现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学院委员会”,并在党管系统中将党员本人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中共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学院委员会。

2)外省市转入:请现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3)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员处报到。

 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介绍信接收邮箱:daijune@sjtu.edu.cn

联系电话:021-34206045-4571 邮编:200240

二、学生党员

1、组织关系转出预登记

在学校发出党组织关系转出或完成毕业手续之后进行组织关系转出预登记。

2、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中“组织关系转往何处栏填写说明如下:即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并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应单位报道。

  • 继续在本学院读书的党员,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党委” 需注明具体情况:本院直升、延期等。
  • 继续在本校读书但跨学院的党员,填写未来就读学院的党组织名称(有的学院人数较少未成立党委,仅称为“党总支”,所以填写前需与对方学院确认党组织名称,切忌随意填写)
  •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通常为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 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 可以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办理党籍保留手续(不超过5年,不可失联)。办理党籍保留手续。2. 也可以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组织,不需要保留党籍。
  •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且能确保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未来就读学校党组织(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需本人与对方单位确认后再做登记。同时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并确定对应转出日期。
  •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但不能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事项:

1)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请提前向用人单位询问具体转出单位党组织的抬头以及具体转往何处,转往外省市的党员在询问时务必说明清楚是由上海市转出;

2)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原则上可以提供注明出国和归国时间的录用信申请办理保留党籍;也可以在居住地或父母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转入其下属党支部(根据流程开具介绍信);

3)“抬头”与“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3、递交所在党支部核实填写信息

所在党支部审核申请人的“支部名称、“入党时间”、“党费缴至年月”等信息。

4、开据组织关系介绍信

按预约办理时间找党组织相关办理老师开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当场核对《介绍信》上的所有内容,避免组织关系转接问题。介绍信开具后同时办理离校系统的审核。非本人办理请参照第7条。

5、携《介绍信》至组织关系转往地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新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接收地党组织在上海市内的,递交介绍信时,同时确保对方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上确认接收本人组织关系

注意事项:

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上海市30天,外省市90天;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在有效期内如需修改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留档保存;

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丢失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在情况审查后可予以补开,原介绍信作废;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在接受批评教育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补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接,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重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6、《介绍信回执》寄回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可根据接收组织要求由个人电邮或快递。

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介绍信回执接收邮箱:jiaffairs@163.com (邮件命名:介绍信回执-姓名-学号)

联系电话:021-34206045-3161/3162 邮编:200240

 

7、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附加流程

组织关系转出须有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者(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须委托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字);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委托书》(须留档);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留档);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